鹿鳴公司積極組織開展“管”“監”責任大宣貫、大培訓活動
發布日期:2019-08-16 1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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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總要求,推動安全生產供給側改革,落實安全生產“管”“監”責任,提升本質安全保障能力。8月15日,鹿鳴公司組織開展了“管”“監”責任大宣貫、大培訓活動。公司共71人參加了本次活動。
公司副總經理余小軍圍繞《推進“管”“監督”責任落實 提升企業本職安全保障》課題展開培訓,針對安全生產“管”“監”工作開展的背景、意義、目的、含義、安全管理現狀及如何開展等內容進行了圖文并茂的細致講解,并指出安全是干出來的,不是管出來的,要抓住關鍵、認清形勢、主動作為、分工協作,確保“管”“監”分離工作取得實效。
總經理汪長祥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進行了解讀,并對持續推進“管”“監”責任落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持續開展宣貫、培訓,明確主體責任,建立責任矩陣與清單,有效落實崗位責任。二是設置和配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要求的專職機構和人員,法定持證上崗人員100%,并嚴格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三是做好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及時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生產費,嚴格落實崗前強制性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強化應急救援演練。四是建立風險分級管理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信息化系統,防控生產安全慣性事故。五是有效運用視頻遠程監控、測量監控等信息化手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并關注先進的技術裝備,采用科學、成熟的工藝方法,有效建立本質安全保障能力。(鹿鳴公司 朱國燕)